勿让防盗窗变夺命窗!洞口这两家单位被查处
2024-03-26 17:40:1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祯媛 | 作者:钟晓敏 周丽霞 | 点击量:991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钟晓敏 周丽霞)近日,洞口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洞口县文昌街道新起点幼儿园和洞口县谢谢妈妈托育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单位在门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防盗网,且未设置逃生窗口。

两家单位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大队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两家单位对违法行为进行了积极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提前整改完毕。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予以减轻处罚,分别予以罚款人民币壹仟柒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罚款不是目的,安全才是根本。全封闭式防盗窗,在发挥防盗功能的同时,也“网”住了紧急情况下的逃生通道,若确实需要安装防盗窗,可以选择在防盗网上留一扇“逃生门”,尺寸一般不小于1.0米×0.8米,平时可以上锁并把钥匙放在醒目的地方,遇到危险时可以直接打开并逃生。人员密集场所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已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应当主动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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